基督是主-查經材料第十一課

第十一課 永生之路的帶領者

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 --- 」

一、《經文》: 太19:16-22

二、大家來想一想:

(一)第16,18-20節,少年財主認為永生是怎樣獲得的?而且少年財主是一個怎樣的人?

(二)對於主耶穌在17-18節的回答,少年財主對於「守律法」有怎樣的看法?

(三)主耶穌挑戰少年財主要他變賣所有分給窮人,還要來跟從他,對於少年財主而言,少年財主要甘心放掉什麼?他要面對怎樣的劇烈轉變?

(四)主耶穌以少年財主在地上的確有很多「產業」「錢財」,以及19:21中的在天上財寶,這樣的對比方式,讓你藉由主耶穌與少年財主的談話過程,對今生與永生有怎樣的看法?

三、現在換你自己了:

(一)對你而言,主耶穌挑戰少年財主的生命問題,主耶穌會怎樣來挑戰你?

(二)生活中,作息安排,工作項目、服事內容,或與人相處等等,你是不是一定要周全考量,或是有沒有把握,是不是熟悉,或自已是否已經準備好?或是不是自己想要的?今天想不想因主耶穌挑戰而所改變呢?

四、內容要點詳述:

1 人間「善」與神的「善」

1.1 完全相異的本質:主耶穌強烈說明,永生(也就是天國)與今生是不同質的,人是不能憑著今生做的所謂「善事」來換取永生的「善報」,因為「人的善」與「永生的善」,或說「上帝的善」根本上是無法比擬的。因此,人做再多善事,再怎麼良善的性情與人格,永遠都搆不上神的善,永遠都不能獲取進入永生與天國的資格。總之,無論如何,今生的善絕不能「兌換」成永生的善。永生的善,或說神對善的看法,跟人間是完全不同的一套邏輯。

1.2 也完全不是量化的邏輯:既然,今生的善與永生的善,是完全不同的本質;那麼,也不可能以量化或累積的方式,通過所謂的「努力行善」來使自己的義(有就是今生的善)產生質化的改變,然後變成永生的善。也就是,人之所以不能通過行善來得永生,不是我們努力不夠,而是再怎麼努力也是沒有用的。

2 舊約要求「守律法」與主耶穌說的「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」(或說「撇下所有」)以及「來跟從我」都不是從人世間(如少年財主所想)的善行的要求,其所指向的,其所指的通通都是「信心」。換句話說:

2.1 舊約「守律法」的精神不在「行善」或者「好行為」或者「好品格」、「好品行」等行為或道德;而是在於順服、聽話,也就是「信心」。所以,主耶穌要少年人「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」和「來跟從我」,也是要少年財主付上信心。

2.2 若將舊約的「守律法」當作「善行」,進而推論這是「得永生」的條件,也就是今天許多神兒女,誤將「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」和「來跟從主」當作「善行」,進而推論這是「得永生」的條件,就會有許多變相的行為主義、功德主義或道德主義產生。

3 現在我們再來想一想少年財主「善行」的背後與主耶穌所說的,有怎樣的極大差別:

3.1 請問少年財主為何這麼有自信地來問耶穌:「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?」因為他認為自己「很有本錢」,就是認為自己已經做得很好。

3.1.1 他有財富、地位、名聲,所以「行善」是毫無難處的。

3.1.2 甚至他有著超乎常人的意志能力和克制力,甚至是道德律和自我操練能力,必然是有紀律、殷勤、負責任、有熱心,熱情,有禮貌,人際關係相當好等等,也可以是辦事能力強的人,甚至是他自小就能遵守所有誡命,所以要「行善」對他來說是一點都沒有困難。

可知少年財主,也許不自我彰顯,也不驕傲,但是「自信」滿滿的,也許他也自己不這麼察覺;這樣年輕財主可以說是人間中好的不得了的好,不難想像也是人人讚揚的。

3.2 可是主耶穌二話不說,就是要少年財主「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」然後還要「來跟從他」,這一下子將少年財主一切賴以自信可以「行善無難度」的「本錢」,全部都打垮了。

3.2.1 因為「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」之後,少年財主就身無分文,還如何能自信滿滿地「行善」呢。對於真財寶,就是19:21所說的,不是在地上的存款或擁有這樣符合世俗、世界「有錢」、「財主」的定義,而是積攢在天上的,屬靈的,神國的。當然,這下子就真是在地上是窮的了,也根本不太能做什麼【(人間認為的)善事】了。連不動產都賣了,還要分光給窮人,都沒錢了,還能施捨、捐款、捐贈嗎?根本完全無法行世間所謂的「行善」。這實在是很挑戰我們的想法和觀念,甚至是邏輯思考方式。因為根本沒有辦法像財主一樣,想要怎麼行善,就可以怎樣行善,愛怎麼捐助就怎麼捐助,想要怎樣幫忙就怎樣去幫忙,在地上這一切需要靠錢財才能行善的,全然都不能行了。那可虧大了。這還真是需要腦筋想一想的哩。

3.2.2 而「來跟從我(主)」之後,少年財主連「意志」都要由主操控,掌權,從此不能由自己來決定什麼時候捐錢,幫助人等等,或幫助什麼人,施捨什麼等等。所有一切是行善還是行惡,都要主耶穌來定義和決定,那行善還有什麼神聖與良好的感覺呢?所以少年財主他不願意跟隨主,其實他也是不能跟的。他的「善行」,「好行為」其實自己都可以行,而這些好與善,也必顯出自己為義,且財主以為藉此可以得永生,況且他的好行為,守誡命,真的「太厲害了」,世上大部分的人也是不能及的

3.3 既然財主的「行善」是如此,而主耶穌跟少年財主的對話的目的又是什麼?

3.3.1 財主本質不是「有錢」,而是有揮之不去的,「可以自己一手掌控人生」的把握和慾望,就連所謂的「行善」,也都是在自己有充分的「掌握」之下來進行的。如今主耶穌要他們「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」然後還要「來跟從我(主)」,財主就沒有「獨立自主」的所謂行善的本錢和權柄了,這是他們完全受不了的。財主當然可以行善,但是不可超過他們的「安全系數」,不能超過他能掌控之外的來行善,因為,財主的本質,是「不能信」。

3.3.2 主耶穌真是愛這少年財主,要他「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」之後,還要來「來跟從我(主)」,為的就是拆毀他的自信,好叫他「能信」---也就是憑著最簡單的信心,進入與上帝的關係中,因為人得永生不是量化的善行,而是靠無可量化的關係與恩典。放下自己的一切自恃自信,然後像小孩子般「兩手空空」的投到上帝的懷裡,這就是永生。不只是對少年財主來說,就是許多人而言,這都是一個相當挑戰的想法。

3.3.3 主耶穌所說的「完全」就是全然不認為自己可以怎麼樣,全然「信他」會怎麼樣,跟隨他,由他帶領,由他掌管。這才叫【完全】人。

4 逆向邏輯與想法

4.1 永生不是今生的延續,絕對不是「今生好,來生就好」。簡單講,今生得以安享晚年,跟來生或永生得享福樂,是完全沒有任何關係的,甚至有時會剛好相反。因此,在今生如何投資、增值,得以在事業上、家庭上、健康上、經濟上,建立最佳情況,是無法發展或延伸出永生美滿之恩典。所以今生行善增幅,無法確保會有一個更好的來生。主耶穌所說的永生或來生,完全不是世間這一套邏輯,也不是世間這一套邏輯的延伸。

4.2 真正的信仰剛好相反的。因為「美滿的來生」不是奠基於「美滿的今生」,而是建基在「苦難的今生」,因為整本聖經都在告訴我們,來世的福樂,是用一個「補償邏輯」來計算的,是剛好相反的。也就是,你來世的福樂是與你今生的福樂成反比的。當然基本上要知道的是,受苦若是自己惹來的,或是普遍一般性的,那麼來世並不會有「補償」。換句話說,若實實在在是為著信仰,因著基督而受苦,那來世就一定會得到「補償」,甚至是超額的「補償」。

4.3 怎樣的人生才是最為著信仰,因著基督而受苦的呢?答案不是別得,正正是:【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】然後【來跟從主】的人生。對你我來說,就是捨棄很有把握,很有安全感,相當拿捏得準這樣的自信與自義,成為一個裡到外徹徹底底的【窮人】,一點都不敢自誇,這樣【窮】足一輩子。這樣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上帝必將以永生和天國,百倍地補償給今生為祂撇下一切,包括財物名聲,甚至是個人的堅強意志。這是一個相當逆向的邏輯。

5 永生之路,對少年財主和主耶穌來說,是這樣極大的根本差異

5.1 少年財主問「(永)生(之)路」,也相當曉得若要求「生」,必要附上某種「死」(或說「犧牲」)的「代價」,例如做善事、守誡命之類的。這是世間很典型的想法。換句話說,雖然看起來像是「以死求生」,其實剛好相反,這樣的人是相當受世人肯定與愛戴的,所以某個程面不是「真死」。

5.2 但是,主耶穌所說的永生之路,他的「以死求生」所要求的是真正的「死」。這「真死」的要求不是要我們犧牲性命,禁慾或自我虐待等之類的,把自己搞得窮哈哈的,又或是「殉道」等等,而是要我們徹徹底底,實實在在看自己無法再做什麼「動作」可以救自己,也別想要怎樣對自己有相當把握,或成就等自我為義,或自我肯定這種自我中心的外在表現,反倒是像一個「死」掉的人一樣,就連一點點的「行善」都無法,想都別想,若非主許可與賞賜,我們連參與的機會都沒有,這樣才是真倚靠主,真不倚靠自己。這樣,失敗了,也不會沮喪或內心有極大的打擊;若成就了,也真不會驕傲與自以為是,因為是主造作而成的。真信心,當然有真行為,但這行為是道道地地是內在信心的體現,絕非你我所謂的善行。

所以,沒有【真正的死】,就沒有【真正的生】!
死要是真的死,生才會是真的生!
永生之路,絕對是一條異路,是世界,包括世界中所謂的宗教,完全無法明白!